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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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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格[1999128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 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 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 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 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 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第十七条 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咨询期限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咨询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咨询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 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3000万元-1亿元

1亿元- 5亿元

5亿元- 10亿元

10亿元- 50亿元

50亿元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序,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件二)

  附件二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1.3

1.2

1.0

 

0.8

0.7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附件三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一、外窗的技术参数

1.1 南立面

1.1.1  LOW-E玻璃外窗(双玻带一层LOW-E)

外窗项目

材料名称

厚度(mm)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K1(W/M2K)

可见光透射比

玻璃

5高透光LOW-E+12A +5透明

/

≤0.6

2.3

——

间隔层

空气

12

窗框

60系列钢塑共挤

/

说明:南向外窗在满足遮阳系数要求的前提下,可见光透射比越高越好。

1.2 东、北、西立面

1.2.1普通中空玻璃外窗

外窗项目

材料名称

厚度(mm)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K1(W/M2K)

可见光透射比

玻璃

5透光+12空气+5透明

/

≤0.7

2.7

≥0.4

间隔层

空气

12

窗框

60系列钢塑共挤

/

1.3 天窗

需深化设计,应考虑电动开启功能(手动和遥控均具备),没有强制排烟要求, 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K;遮阳系数≤0.5,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采用安全玻璃。

1.4 外窗的具体规格参数

1)型材:采用60系列钢塑共挤平开型材;外表面采用氟碳喷涂工艺制作,颜色由甲方和设计出色卡定;

2)玻璃:①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②所有玻璃均为普通白玻,所有玻璃单块面积大于 1.5平方米的玻璃及落地窗低于900部分、疏散通道处玻璃门、天窗玻璃均采用符合国家现行规范GB9962、GB9963标准的安全玻璃(夹胶、钢化或符合上述标准的中空玻璃)。

3)五金件:采用国产优质五金件,按照窗型配备。传动执手、传动锁闭器、手开窗合页、纱扇合页、推拉窗锁、推拉窗用滑轮、外开窗二连风撑、采用山东国强、和合、杨氏立兴五金件。

4)纱窗:配备隐形纱窗,采用国产优质的铝质型材产品。

5)抗风压强度高,水密性、气密性优良,三性测试达A级。建筑外门窗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6级,外窗的物理性能等级应达到:抗风压性能不低于4级,雨水渗漏性能应不低于3级。

二、室内高窗的技术参数

2.1、均采用5mm单玻80型塑钢推拉窗。

三、幕墙的技术参数

3.1、明框玻璃幕墙,型材规格根据深化设计确定。

3.2、玻璃采用6+12A+6L中空钢化,传热系数K值须满足下表要求;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部位

材料名称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K1(W/M2K)

可见光透射比

南立面

玻璃采用6+12A+6L中空钢化,型材规格根据深化设计确定

≤0.6

≤2.3

——

东、北、西立面

≤0.7

≤2.7

≥0.4

说明:南向幕墙窗在满足遮阳系数要求的前提下,可见光透射比越高越好。

3.3、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玻璃幕墙与墙体、楼板间的缝隙均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堵实;应注意与土建、机电、室外照明工程等密切配合。

四、外门的技术参数

4.1、外门:采用HP46系列铝合金地弹门。

4.2、型材:采用HP46系列优质铝型材;

4.3、玻璃:采用10mm厚钢化单玻;

4.4、五金件:地弹簧(多玛)、门拉手(上下通长大拉手,厚度不小于2mm)。

4.5、首层C15-17轴、a-c轴位置的两樘WM7836的外门中间门扇为自动感应,两侧门扇为铝合金地弹门。

特别说明:深化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确认后施工。所有门窗立面均为洞口尺寸,中标人必须对清单及图纸提供的门窗尺寸与施工现场尺寸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下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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